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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

教育目標與學生核心能力之關聯性

 

        本系所依據校、院、系之教育目標與核心價值本系所擬培養學生具備之核心能力,核心能力經過系務會議及系課程委員會會議討論,充分溝通而凝聚共識。本系所以核心能力包括:整合分析能力、金融機構經營與分析能力、投資管理與分析能力、公司理財與分析能力、國際觀與外語能力等五項重要能力。

圖1_系核心能力項目、定義與說明

圖2_本系所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對應示意圖

 

        本系所課程依循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指標建構課程四大次領域,課程架構之施行以RISC為架構,RISC內涵包括:基礎課程與分析工具(Radical Courses and Analysis Tools)、保險及不動產(Insurance and Real Estate)、證券及衍生市場(Securities and Derivatives Markets) 及公司理財與會計(Corporate Finance and Accounting) 等三個次領域,並再針對此四大次領域分別設計基礎與進階之必修及選修課程,並依核心能力規劃整體課程架構,開設相關課程及辦理教學活動。

        為有效達成本系所訂立之教育目標,且因應學生不同性向與學習動機,達到因材施教的效果,課程規劃為「理論基礎」、「專業進階」與「實務能力」三個導向。學生基本上均須具備本系所規定必修的專業知識,再依其興趣自由選修相關課程。課程規畫旨在培養培養具備財金市場就業競爭力、獨立思考與創造力的專業人才。

圖3_本系所課程規劃四大次領與核心能力指標之關聯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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